关于评定2020级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通知(转)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贯彻沪教委规2020[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规定》,按照研究生管理工作安排,现进行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参评范围

我校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课程成绩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评选前一年有违规违纪行为者;

2.未完成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学分者;

3.必修课程有补考者;

4.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6.本学年度逾期不注册者。

三、名额比例分配

等级

硕士

博士

一等奖

20%

10%

二等奖

30%

20%

三等奖

40%

70%

四、时间安排

64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评选报送

61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公示

                                          研究生院

2021524



2020级课程奖学金通知.doc

   2020级研究生课程奖学金人数比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