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处2013届毕业研究生学习综合成绩统计的通知
关于2013 届毕业研究生学习综合成绩统计的通知
研究生学习成绩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价,为充分考虑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学术创新等因素,现对2013 届(2010 级)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综合成绩统计工作布置如下:
一、研究生提交科研工作成果
目前所统计的研究生科研工作成果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学术及文体竞赛获奖、科研成果获奖等,详见各《一级学科点研究生科研工作量评价标准》,2010 级硕士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提交材料
请每位同学按要求填写“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在研究生处网页,文件下载,教学与培养栏目下载),电子文件名另存为“学号_姓名_2013 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材料”的Excel(XP 版)电子文件,并打印、签字。
各类材料的有效日期为2010 年9 月1 日~2013 年3 月8 日,主要包括:
(1)每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当期的刊物封面、所在目录页、论文正文第一页的复印件;对已取得录用通知的,需附相关录用证明复印件(请导师签字有效);
(2)专利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上海电力学院有效);
(3)学术及文体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2、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2 年3 月25 日,逾期不再受理。
3、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科研工作成果计为零;
(2)逾期不提交材料者,科研工作成果计为零;
(3)所有2010 级研究生将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于3 月25 日前交给各班班长,
班长汇总当日交到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教务秘书)。
二、研究生科研工作统计
1、研究生处已将2010 级研究生课程成绩排名状况发往专业所在各院部。
2、由一级学科点负责,统一各自专业范围内各类专业学术刊物等的归类计分标准(要求汇总后在研究生处备案)。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研究生科研工作统计,并对学习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修正,相关工作于3 月27 日前完成,报研究生处。
我院
研究生学习成绩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价,为充分考虑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学术创新等因素,现对2013 届(2010 级)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综合成绩统计工作布置如下:
一、研究生提交科研工作成果
目前所统计的研究生科研工作成果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学术及文体竞赛获奖、科研成果获奖等,详见各《一级学科点研究生科研工作量评价标准》,2010 级硕士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提交材料
请每位同学按要求填写“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在研究生处网页,文件下载,教学与培养栏目下载),电子文件名另存为“学号_姓名_2013 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材料”的Excel(XP 版)电子文件,并打印、签字。
各类材料的有效日期为2010 年9 月1 日~2013 年3 月8 日,主要包括:
(1)每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当期的刊物封面、所在目录页、论文正文第一页的复印件;对已取得录用通知的,需附相关录用证明复印件(请导师签字有效);
(2)专利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上海电力学院有效);
(3)学术及文体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2、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2 年3 月25 日,逾期不再受理。
3、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科研工作成果计为零;
(2)逾期不提交材料者,科研工作成果计为零;
(3)所有2010 级研究生将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于3 月25 日前交给各班班长,
班长汇总当日交到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教务秘书)。
二、研究生科研工作统计
1、研究生处已将2010 级研究生课程成绩排名状况发往专业所在各院部。
2、由一级学科点负责,统一各自专业范围内各类专业学术刊物等的归类计分标准(要求汇总后在研究生处备案)。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研究生科研工作统计,并对学习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修正,相关工作于3 月27 日前完成,报研究生处。
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