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2022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19〕36号文)规定,结合我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规定,现在开展2022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
3.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明礼修身,严于律己。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4.积极进取,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15%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30%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5.学校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凡参加国家西部专项计划的同学,学校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并积极为其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
6.退伍学生在我校完成学业,可授予“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作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退伍学生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展。
7.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38人(符合评选条件的退伍学生不占分配名额)
二、评选日程安排
1.11月8日前毕业生填写《我院2022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汇总表》(电子版),发给辅导员。
2.11月2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学院内评审、就业信息网上报、公示等工作,并上报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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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