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2022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1936号文)规定,结合我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规定,现在开展2022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

3.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明礼修身,严于律己。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4.积极进取,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15%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30%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5.学校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凡参加国家西部专项计划的同学,学校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并积极为其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

6.退伍学生在我校完成学业,可授予“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作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退伍学生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展。

7.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38(符合评选条件的退伍学生不占分配名额)

二、评选日程安排

1.118日前毕业生填写《我院2022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汇总表》(电子版),发给辅导员。

2.112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学院内评审、就业信息网上报、公示等工作,并上报学校审核。

我院2022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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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