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学校及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实施办法和评定细则,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将我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1名
上海市奖学金:2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39名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积极为学校、学院学生工作以及社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创新发明、文体竞赛、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旷课、夜不归寝等失信行为;
5.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参评学年两学年成绩对比进步名次≥专业人数的30%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50%内);
6.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高端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上一学年至少参加不少于2次志愿者公益无偿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2020-2021学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不能挂科)。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必须是特别优秀的学生。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4.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5.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将参考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
6.本次三奖申请先电子版申报,学院评审确定名单后再进行网上填写打印。申请学生(本科大二及以上)于9月17日16:00前将电子版《我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汇总表》以及相应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发给各自辅导员处。
附件1:我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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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