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必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通知

 

我院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年满18周岁,具有我校在读学籍;

2.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3.至少有一年以上团龄。

二、推荐条

(一)基本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并按时提交思想汇报;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3.思想进步,旗帜鲜明,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社会不良行为作斗争,有坚定的组织原则;

4.执行纪律上先进,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敬师长、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思维敏捷,积极探索,有较好的业务能力;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良,本科生在推优学期的上学期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前50%同时无挂科,无补考科目;研究生初进校或在推优学期的上学年取得奖学金

6.发挥作用上先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团的组织生活,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科技与社会实践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活动,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7、参加过推优的同学不能作重复推优。

(二)优先条件:

1.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术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4.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荣誉称号;

5.获校级及以上各类学业奖学金;

6.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合格者。

三、工作原则

在“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推优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人人知晓,公平公正;

2.集体决定的原则。团支部在形成考察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3.党团衔接的原则。即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

四、推优比例

总体推优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团员总数的5%(包含研究生)。各年级建议推荐比例:大二年级10%、大三年级4%、大四年级1%、研究生5%,大一年级不建议推优。

五、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团衔接原则,坚持防止和杜绝在“推优”工作中片面追求数量而降低质量的不良倾向。

2.学院党组织要加强对我院“推优”工作的指导。指导学院团委根据“推优”具体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推优”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个团支部开展,确保“推优”工作有序稳妥进行;及时审核学院“推优”名单,对不合适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3.学院团委应在我院党组织的指导下,加强“推优”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和校团委报告“推优”工作情况;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将其列为团支部的日常考核和年度创优评优的重要内容。

六、推优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大会应有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到场指导和监督;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纪律执行等方面进行自我陈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3.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数的1/2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推优”对象,填写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1),报所在学院团委审批;

5.“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工作时间安排

1.924日—25日:团支书收集意愿参加竞选同学的信息,填写表格《团支部推优人员信息统计、时间安排》(附件4),汇总后将文件发至邮箱2464792385@qq.com

2.925日—1004日:学院团委向学院辅导员、各支部部署安排本学期“推优”名额,辅导员组织支部 “推优”工作。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指导下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候选人提名。辅导员召开团员“推优”大会,根据分配名额,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1004日—05日: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汇总至学院团委,并将《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1)交至学院团委。

4.1005日—12日:辅导员投票得出各支部最终推优人选,并由学院团委下发至各支部,各支部组织填写《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共青团组织推优表》(附件2并将表格汇总交至学院团委。

5.1012日—1021日:各学院团委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团委组织调查核实,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后做出相应调整。公示期满后,学院团委在同级党组织指导下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审议同意名单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组织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共青团组织推优表》(附件2),并上报《上海电力大学“推优”名单汇总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检查无误后于2116:00前交至校团委(临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室)。

5.1022-1024日:校团委对各学院“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对名单进行审核。

、必要说明

1)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个人或支部,都将给予本人、负责人、支部取消一年内任何评优评先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院内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

3)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1).docx

上海电力大学共青团组织推优表(附件2).docx

上海电力大学“推优”名单汇总审批表(附件3).doc

团支部推优人员信息统计、时间安排(附件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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